提問人:qingwagongzhu 2024-10-17 04:29:21 瀏覽:2048
“定金”與“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法律上的含義卻截然不同。“定金”含有一種保證金的性質,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一詞在法律上沒有明文的規定,一般僅只表示一種預先支付的價款,不存在違約責任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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