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雪狂潮 2024-07-20 05:46:30 瀏覽:8406
1)裝修合同解除權
裝修合同是有法律性質的,如果裝修合同中的雙方是具有一定資質的建設的施工企業,整個裝修工程的內容非常浩大,根據我國的合同法規定就要適用有關的建設施工合同的規定。而普通的房屋裝修合同,就要適用在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所以,裝修業主具有任意的解除權,但是如果給裝修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賠償損失。
總之,只要是符合你們之間的約定條件,就可以解除,如果對方嚴重違約,導致根本沒有辦法實現合同,裝修業主是可以解除裝修合同的。
2)解除裝修合同的話,該如何賠償?
如果裝修還沒有開始進行,裝修業主也是要進行賠償的,因為從雙方簽訂裝修合同起,合同就生效了。如果是裝修業主單方面想解除裝修合同,那就說明是裝修業主違約了,所以是要對裝修公司進行賠償的,至于解除裝修合同賠償款是多少的話,那就要看合同規定了。
但是如果裝修業主不想進行賠償,除非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標注“本合同自開工之日起生效”,那裝修業主就可以不用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