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saibaozi 2024-11-02 19:43:12 瀏覽:5246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原則上要求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允許他人(指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代支公積金。但是,為方便職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允許以下三種代支行為:
(一)允許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積金。由配偶、子女、父母辦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只能撥入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二)繳存職工因故確實無法本人辦理提取,代辦人又不是直系親屬或無法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原則上由單位代辦,但款項必須撥到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轉付職工本人。 (三)除上述兩種情況,繳存職工委托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托他人辦理公證書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
凡屬代辦提取手續的,代辦人都必須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條屬于部分提取;第2、3、4、7條屬于銷戶提取。
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裝修、裝飾、中修、小修、償還住房裝修貸款等行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可以代領的。
提取公積金需在本市辦理,如不能親自辦理,符合提取條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辦。委托配偶代辦時,提供結婚證。委托第三人代辦時,提供公證處開具的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