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yongyouzj 2024-08-01 14:39:37 瀏覽:742
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2015年受理對象主要包括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下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
(二)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籍,或持有市區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
5.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匯總本單位申請材料后統一向登記注冊所在區住建局提交申請;無用人單位的,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向戶籍所在區住建局提交申請;申請家庭不得同時申請市、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自提交申請材料到確認選房資格期間,不得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
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2015年受理對象主要包括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下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
(二)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籍,或持有市區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
5.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一個成年人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含)、二個及以上成年人家庭年收入12萬元以下(含);家庭財產47萬元以下(含)的幾類人員可以申請公共租賃房:
1.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區規劃區范圍內的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時間已滿3年,申請人在本市工作、生活,家庭成員在我市市區規劃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
2.申請人在本市市區規劃區務工且在本市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或屬于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市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市區規劃區無自有住房。
3.申請人屬于在本市范圍內的省、福州市、長樂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市區規劃區無自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之日前5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房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準;申請家庭成員在我市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房改房、集資房、購買財政公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