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changtianguwu 2024-08-12 15:13:16 瀏覽:8010
(1)當設計最高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底板0.30~0.50m,且地基范圍內的土及回填土無形成上層滯水可能時,可采用防潮做法,否則應進行防水處理。(2)特殊部位的防水處理特殊部位一般系指金屬管穿越地下室墻體、地下室變形縫等處。這些部位是引起滲漏的薄弱環節,一定要認真處理好。1)當有金屬管穿越地下室墻體時,一般應盡量避免穿越防水層,其位置盡可能高于地下室最高水位處,以確保防水層的防水效果。管線穿越地下室墻體的防水處理有兩種方式:一是固定式,就是將管道和墻體固結在一起,適用于結構不變形、管道無伸縮的情況;二是活動式,就是當結構有一定變形或有熱力管穿越地下室墻體時常采用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下,管道和墻體是脫開的,能適應一定的變形需要。2)變形縫對地下室防水不太有利,應盡量避免設置。如必須設置變形縫時,應對變形縫處的沉降量加以適當控制;同時,做好墻身、地坪變形縫的防水處理。3)窗井、穿墻管溝、埋件、變形縫及墻身角隅等處,無論地下室采用防水或防潮做法均應有嚴密的防水措施。4)地下管道、地漏、窗井等處應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樓地面、樓地面溝槽、管道穿樓板及樓板接墻面處應嚴密防水、防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