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樓上樓下有人裝修,除了比噪音更讓人頭痛的,是突然發現戶主為了“增大”面積,裝修的時候硬是敲掉了承重墻。今后,這些讓人心慌意亂的“野蠻行為”,有可能最高被罰10萬元。
昨天上午,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房屋裝修、房屋安全鑒定等納入調整范圍。
《修訂草案》明令禁止的行為具體包括:拆改、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超過設計標準或者不規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一旦違法,必須停止違法行為,還得受到懲罰。并在限期內恢復原狀或維修加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
《修訂草案》還對危房的鑒定也作了相關規定,房屋安全與否主要是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說了算。對于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應該每5年至少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
而對于學校、醫院、體育館、車站、商場等這些大中型公共建筑,在房屋使用年限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當年,就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不然,最高可能要面臨3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