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李姍姍 2024-07-02 01:59:52 瀏覽:7053
1 工作場所通常應設置一般照明;
2 同一場所內的不同區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應采用分區一般照明;
3 對于部分作業面照度要求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 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確定照明種類:
1 工作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2 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積場所宜設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務的場所,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上,應根據航行要求設置障礙照明。
4 照明數量和質量
4.1 照 度
4.1.1 照度標準值應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