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tonganfr 2024-09-03 17:33:08 瀏覽:5278
現在國家已經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裝修押金或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這就是說物業公司僅有告知義務,法律并未賦予其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權力,不交保證金就不辦理進戶手續,是一種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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