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yzf9488 2024-08-15 17:50:18 瀏覽:6808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五十三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按照法律規定,您先到物業公司告知需要裝修,如果物業不允許,那么根據物權法就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建議您先找到您的鄰居,保證不影響他們的生活,那么只要其他業主不反對您裝修,物業公司只是個服務企業,他們沒權利禁止您裝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