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chengxiaoniu 2024-06-19 21:01:17 瀏覽:5276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等部門關于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號)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現就北京兩限房申請條件的家庭準入標準及已購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補交比例通知如下:
1、本市城八區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總資產凈值須符合以下標準: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家庭總資產凈值3人及以下8.8萬元及以下15m2及以下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11.6萬元及以下15m2及以下76萬元及以下。
2、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準入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居民收入、住房及房價等情況對準入標準進行調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