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jinmushui 2024-11-18 14:13:50 瀏覽:1222
住房公積金不可以跨省用的:
1、不可以使用的:因為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在同一個城市,不可以異地使用。
2、公積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積金賬號目前轉移不了。
3、已經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只要賬號還沒有注銷的話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4、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必須具備的條件之
一: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這個需要和公積金賬號一致的)。 以下是公積金提取的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