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chengxiaoniu 2024-06-10 12:31:30 瀏覽:3332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希望能幫到你。
1、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婚后自蓋的房子如是其他人的房屋產權另說)
2、小孩不能分割財產,但是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法院一般對其適當照顧,財產分割稍多于另一方
3、孩子的撫養費不按財產分割多少,夫妻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出撫養費一方的經濟水平、當地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