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xiangrikui 2024-11-07 18:41:44 瀏覽:1011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到居住地的區房管局登記填表并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2.審核。
經各區房管部門初審并經市房管局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批準其購房資格。
3.購房。
各有關開發單位負責實施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實施搖號,確定選房順序。申請人按照已確定的選房順序,到限價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參與選房或選房后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購房合同的,視為自愿放棄購買資格。申請人選房后放棄購房的,取消其本次購房資格,今后如需購房應重新提出申請。符合限價房申購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限價房。
南京限價房申請流程是:申請購買保障性限價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申請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價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市住建委下屬的保障房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保障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保障房管理機構對申請人的家庭人員、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統一公示。在公示無異議后,保障房管理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購買資格并發放保障性限價住房購房通知書。房地產權屬登記機構辦理保障性限價住房登記時,應當記載“保障性限價住房”字樣和準許轉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