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mengqi1 2024-11-08 15:25:03 瀏覽:3222
與所有權、擔保物權相比,用益物權具有以下特征:
(1)用益物權以對標的物的使用、收益為主要內容,即注重對物的使用價值,并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這區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
(2)用益物權除地役權外,均為主物權;擔保物權為從物權。
(3)用益物權雖然也可以在動產上設立,但是從用益物權的具體類型來看,用益物權主要以不動產為客體,這主要是便于通過登記公示。
(4)用益物權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權利。用益物權人可以直接支配標的物,不需要他人行為的介入。
(一)主要特征
1.用益物權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權具有獨立性;(地役權除外)
3.用益物權具有占有性;
(二)主要特點
與所有權、擔保物權相比,用益物權具有以下特點:
1.用益物權以對標的物的使用、收益為主要內容,即注重對物的使用價值,并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這區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
2.用益物權除地役權外,均為主物權;擔保物權為從物權。
3.用益物權雖然也可以在動產上設立,但是從用益物權的具體類型來看,用益物權主要以不動產為客體,這主要是便于通過登記公示。
4.用益物權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權利。用益物權人可以直接支配標的物,不需要他人行為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