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占博 2024-03-24 03:37:53 瀏覽:9066
1.中小學校建筑中疏散樓梯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有關規定。
2.中小學校教學用房的樓梯梯段寬度應為人流股數的整數倍。梯段寬度不應小于1.20m,并應按0.60m的整數倍增加梯段寬度。每個梯段可增加不超過0.15m的擺幅寬度。
3. 中小學校樓梯每個梯段的踏步級數不應少于3級,且不應多于18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類小學樓梯踏步的寬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各類中學樓梯踏步的寬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3)樓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
4.疏散樓梯不得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
5.樓梯兩梯段間樓梯井凈寬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兩梯段扶手間的水平凈距宜為0.10m~0.20m。
6.中小學校的樓梯扶手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寬度為2股人流時,應至少在一側設置扶手;
(2)樓梯寬度達3股人流時,兩側均應設置扶手;
(3)樓梯寬度達4股人流時,應加設中間扶手,中間扶手兩側的凈寬均應滿足本規范第8.7.2條的規定;
(4)中小學校室內樓梯扶手高度不應低于0.90m,室外樓梯扶手高度不應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應低于1.10m;
(5)中小學校的樓梯欄桿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構造和花飾;桿件或花飾的鏤空處凈距不得大于0.11m;
(6)中小學校的樓梯扶手上應加裝防止學生溜滑的設施。
7.除首層及頂層外,教學樓疏散樓梯在中間層的樓層平臺與梯段接口處宜設置緩沖空間,緩沖空間的寬度不宜小于梯段寬度。
8.中小學校的樓梯兩相鄰梯段間不得設置遮擋視線的隔墻。
9. 教學用房的樓梯間應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
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