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王霞 2024-10-27 17:19:33 瀏覽:7719
一、創設必備的活動區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幼兒園的教育活動組織形式,仍主要以上課或集體活動為主,相對來說,孩子們缺乏自由活動的時間,就是在自由、分散活動時,也因缺乏一定的材料和場所及有效的指導,而存在著“放羊”現象,這樣既增加了老師的精神負擔,又不利于幼兒的發展,要改變這種狀況,設置活動區勢在必行。
所謂活動區就是利用活動室、睡眠室、走廊、門廳及室外場地,提供、投放相應的設施和材料,為幼兒創設的分區活動的場所。幼兒園可設置的活動區有:社會活動區(娃娃家、醫院、市場、馬路等);自然科學活動區(天文、地理、生物、化學、物理等自然事物和現象的觀察、實驗等);數學活動區;藝術活動區(音樂、美術);語言活動區(閱讀、故事表演等);建構操作區(拼、插、搭、小制作等);室外可有玩沙區、玩水區、種植區、飼養區等。這種劃分并不固定,每個幼兒園在具體操作時可視情況化整為零、靈活搭配。場地大一些的,可設置大的活動區;場地比較緊張的,可設置小一點的活動角,如圖書角、數學角、自然角、娃娃家等。活動區大多以班為單位獨立設置。有條件的幼兒園應設置共用的大型活動區,如圖書館、科學宮等,以期裝備更好的設施、投放更豐富的材料,為各個年齡層次的幼兒提供有效的活動場所。不管是哪種類型的活動區,材料的投放都要注意豐富、分出層次(適合不同水平的幼兒),并適時增添和更換。
為什么要設置活動區呢?很顯然,沒有一定的場所和材料,孩子便沒有活動的機會與條件,而他們又必須通過具體的操作、體驗去獲得經驗,發展認知能力,因而可以說活動區是一種必備的“硬件”。具體說有以下幾方面作用:
1.可以作為正式學習的延伸并豐富教育活動。在上完課或集中教育活動之后,幼兒在活動區內可以通過相應材料的操作來復習鞏固與應用學過的知識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幼兒身心和諧發展的目標內容豐富,有些能通過上課等正式學習來實現,而有些則要通過游戲、自由活動等非正式學習來實現,如培養交往能力、獨立自主性等。從教育者的角度來看,活動區是實現教育目標的重要途徑。
2.有利于幼兒個體充分發展。在活動區內,幼兒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及能力、水平自選活動,輕松自主,沒有心理壓力,不受局限,獲得充分的活動機會,任思維和想象自由馳騁,并體驗成功及活動過程的愉快,增進交往,發展社會性和健康人格。
3.有利于教師因材施教。教師既可以在孩子自選活動中給予具體的個別指導(如指導正在搭積木的孩子展開想象的翅膀),又可以利用活動區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小組或個別教育(如在音樂區進行分組教學,練習某種節奏等)。據專家介紹,廣州東方紅幼兒園就是創設活動區的典型,她們的活動區既是教學活動場所、幼兒自選活動場所,又是教師個別教育的場所,一區多用,發揮了綜合的教育功能。
4.有利于提高幼兒自由活動的效率,規范幼兒的行為。豐富多彩的活動區活動能有效地避免幼兒以往自由活動時出現的無所事事、無聊乏味地浪費時間,甚至追逐打鬧或出現破壞性行為等種種不良現象。
二、加大綠化程度
綠化、美化應是幼兒園室外環境的突出特色。《規程》明確指出:“應根據幼兒園的特點,綠化、美化園地”,國家教委、建設部在《城市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中規定:“綠化用地每生不少于2平方米,有條件的幼兒園要結合活動場地鋪設草坪,盡量擴大綠化面積。”但可惜許多幼兒園或因重視不夠或因條件限制,到今起色不大。李生蘭教授就曾批評過我們的幼兒園甚至沒有“綠洲”,尤其是草地太缺乏,而讓水泥地占去了太多的場地。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呢?許多園領導認為,水泥地干凈,雨雪天氣不會泥濘。這顯然是水泥地的一個優點,但是,我們是否真正地從孩子發展的角度去考慮過:水泥地和草地相比,孩子更喜歡什么?哪一種場地更安全,更能讓孩子心情愉悅,更具有環保作用,更符合《規程》要求?筆者曾經參觀過綠化效果好的幼兒園,這些幼兒園的室外場地,大都只用水泥鋪了幾條窄窄的必備甬道,其余大片場地則是綠草如茵,極令人賞心悅目。望著在草地上盡情嬉戲的孩子們,我向園領導提出了育人環境方面的問題,她們給了我一個相當簡潔而又肯定的回答:孩子的環境應該是自然的。但愿這種認識能成為所有幼教工作者的共識,但愿百花爭艷、綠草如茵的幼兒園室外環境不再是孩子眼中的“空中樓閣”!
三、充分開發空間潛能
幼兒園占地面積大小不等,空間開發情況也各不相同,特別是一些面積比較小的幼兒園,有限的空間往往還得不到充分利用,致使幼兒的活動空間與活動需求形成了突出矛盾,嚴重制約著幼兒的發展。因此,幼兒園必須充分開發空間潛能。首先要觸及每一個角落:墻面、地面、樓頂、平臺、墻欄桿、墻根、屋角、陽臺、樓洞、門廳、房屋之間的空隙、空中……這些有可能利用的地方都應派上用場。如圍墻、欄桿可種植爬蔓植物,兩棵大樹之間可以吊掛飾物,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