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qiuqiu888 2024-07-06 19:04:30 瀏覽:6067
1.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筆”。 2.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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