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京樓市周邊房價量價齊漲,廊坊市作為其中一員,出臺了《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廊坊的住房實施限購和差別化信貸政策。《意見》中共涉及九項措施,其中,非廊坊戶籍的居民家庭在廊坊只能購買1套住房,并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等。需要注意的是,廊坊限購政策還沒有規定具體實施的時間,購房者想要在此之前購房,還是有機會的。
廊坊買房將限貸,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有調整
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三地(簡稱“北三縣”)全面限貸。對首次購買首套房的居民家庭,商業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30%;如果是擁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最低為60%。
除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廊坊市將嚴格商品房預售管理,要求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實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現場公示;加強價格管控,限定申報預售價格上漲幅度;完善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系統,推進商品房聯機備案系統互通互聯,以此遏制、防止倒賣房號的投機行為。
關于非廊坊戶籍限購一套房的規定
環京縣(市)房價漲幅過大,廊坊將政策重點放在完善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固安縣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上,以此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另外,廊坊市會集中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經營活動,依法嚴厲打擊無證預售、違規銷售、虛假廣告宣傳、哄抬房價、囤積房源、捂盤惜售和投機炒房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市場秩序,為購房者提供一個良好的購房環境。
廊坊積分落戶相關規定
廊坊市購房需要滿足以居住證制度為依據的落戶條件。按照規定,在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首都周邊的廊坊市市區可根據實際,綜合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也可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除以上相關政策,廊坊樓市將加大棚改力度增加住房供給,將城中村、城郊村以及整合撤并的村莊、城市危房、城鎮危陋住宅區納入棚戶區改造范疇,并嚴格控制高檔住宅開發,購房者可按需購房。